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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宁波高新区2023年度创新型高成长企业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2 16:47阅读次数:信息来源:科技创新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科技创新引领国家自创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甬高科党〔2020〕1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创新型高成长企业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对象

2020—2023年认定的高新区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提交材料

(一)《宁波高新区2023年度创新型高成长企业考核情况表》(附件2);

(二)企业最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三)承诺书(附件3);

(四)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进入信用宁波网http://credit.ningbo.gov.cn,右上角点击“信用信息”输入公司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看详情”,点击“信用档案下载”)。

三、受理时间及其他要求

(一)企业营业收入和研发费用以税务官方数据为准。

(二)请参加考核评估的企业于2024年5月7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归口管理单位。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应内附目录、相应的页码和承诺书,封面采用单色纸张、勿喷(涂)塑,在书脊注明企业名称,一式一份。

请各归口管理单位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填写考核评估情况推荐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5月10日前报行政服务大厅科技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科创局: 胡思聪89288771   张凯来 89288763

街道、专业园材料受理:

双创中心 金泊成89289183

软件园   王泓月89289211

新明街道 周  洁87902137

聚贤街道 王岚婷89076561

梅墟街道 齐馨蕊87562677

贵驷街道 丁  奇86550968

附件1-3.docx附件4.xlsx

高新区科创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