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5-03-23

今年来,我局按照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分局在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编制了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根据公开目录对我局机构职能、总结计划、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办事指南、社会监督六大类信息及时进行公开。至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201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76%,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1条,工作信息5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局2014年度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2件,其中办结 1件,内容不明确、退回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4年度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4年度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全体干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在确定政府信息是否予以公开的界限上,尚缺乏一个可操作性的权威意见。尤其是我局掌握的信息大多数与企业关系密切,许多信息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由于国家对此类问题缺乏相关规定,也导致公开尺度难以把握。为此我局仍将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进一步细化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范围,既确保社会公众合法合理地获取政府信息、监督政府部门权力运作情况,又保证国家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要逐步缩小这一差距就要求掌握政府信息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始终绷紧政府信息公开这根弦,严格依法审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因此,今后我局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