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公示发布日期:2026-08-03 16:11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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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复大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于近日向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提出申请,拟设置宁波高新区复大口腔门诊部,申请内容如下: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局对申请单位(人)所提交的材料经过审核,现按照规定予以公示。 广大居(村)民或周边企事业单位对上述公示情况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向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反映。 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聚贤街道创苑路501号E02窗口,联系电话:0574-89289052。 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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