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5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报告发布日期:2026-05-29 14:50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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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24〕9号)和《宁波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甬财综〔2024〕4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甬财社〔2024〕1094号)、《关于下达2025年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市级配套资金预算的通知》(甬财社〔2025〕1142号),市财政局、民政局共分配高新区2025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90.7万元,加上2024年结余资金25.55万元,高新区2025年度合计可用资金116.25万元。现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和立项情况 高新区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 1.资金分配流程。依据市级福彩公益金下达文件及各项目资金申请需求,结合高新区社会事务发展实际,经综合研判后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其中,涉及街道使用的资金,由区财政按规定程序拨付至各街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项目安排情况。高新区共统筹安排项目6个,投入资金98.89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项目4个,安排资金94.69万元,资金量占比95.75%;社会救助类福利项目2个,安排资金4.2万元,资金量占比4.25%。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项目 1.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补助:安排资金50万元,用于梅墟、新明、聚贤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日常运营补助。 2.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安排资金26.18万元,用于向辖区内户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安排资金18万元,用于支持高新区颐养院、宁波玖隆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4.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安排资金0.51万元,用于宁波颐乐园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二)社会救助类福利项目 1.困难群众“善居工程”:安排资金1.2万元,用于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 2.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项目:安排资金3万元,用于梅墟、新明、聚贤街道社会救助工作补助。 三、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底,高新区2025年度资金结转结余20.37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项目结转结余17.37万元,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类项目结转结余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结余2万元。主要原因是宁波玖隆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未申请2024年度运营补贴。该笔资金计划结转用于2026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结余3.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居家养老服务采用“先审计、后发放”模式,2025年12月的服务费用经审计后需跨年度支付。该笔资金计划结转用于2026年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3.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资金结余12.19万元。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于2025年11月20日下达,临近年底关账,实际使用窗口期较短。该笔资金计划结转用于2026年宁波颐乐园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支付。 4.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项目资金结余3万元。主要原因各街道均无符合福彩公益金使用范围的具体项目。该笔资金计划结转用于2026年印制社会救助宣传册、制作各类宣传物料。 四、项目效益情况 2025年,高新区市级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基层养老阵地有效夯实。投入50万元用于梅墟、新明、聚贤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运营补助,有效保障了基层养老服务设施的常态化、规范化运营,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了稳定的日常活动与休憩场所。 2.居家养老服务惠及千人。投入26.18万元资助居家养老服务补助项目,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项目涵盖老年人助餐、助医、助洁、助行、助急、助浴的“六助”服务,受益老年人1000余人。 3.养老机构面貌显著改善。投入18万元资助高新区颐养院、宁波玖隆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用于两家养老机构公共区域及配套设施改造、院内整体装修、智能化改造等,有效改善了养老机构整体面貌,提升了床位使用率及入住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4.失能老人照护压力有效减轻。投入0.51万元作为市级养老机构(颐乐园)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配套资金,有效提高了中度及以上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切实减轻了家庭照护压力,进一步促进了养老服务消费。 5.困难群众居住环境提质升级。投入1.2万元专项资金,精准帮扶困难群众住房环境简陋、设施老旧等问题,提升了困难家庭居住舒适度与生活品质,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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