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第二季度执法行动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日期:2026-06-03 13:5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科 字号:[ ]

高新区第二季度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发现并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为强化教育警示,现将相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宁波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取证上岗作业的行政处罚案。

2026年3月26日,高新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宁波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的一位员工周某某在进行电焊作业,经查询该员工出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期,系无证电焊。执法人员当即出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队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员工未按规定培训取证上岗作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取证上岗作业行为”的规定。

2025年4月24日,宁波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