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局依法决定对下列诊所予以注销备案,现将注销名单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备案编号
宁波高新区凌通中医诊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光华路299弄9幢17、18、19、20号016幢11-1-28
MADYTKD2333021215D2182
以上诊所备案经我局依法注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备案诊所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