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关于区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结果的公示发布日期:2026-07-08 10:45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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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5〕119号)、《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关于成立中小学教材教辅选用管理委员会和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甬高新教〔2025〕16号)、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关于修订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宁波高新区2026学年义务教育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高新区教辅材料选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26学年区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7月08日—7月1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匿名或假冒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4-89289056,邮寄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11楼 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教育教学科,邮政编码:315040。 附件:宁波高新区2026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目录.docx 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26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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