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25年稳岗返还情况公示(第四批)发布日期:2025-11-28 10:25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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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32号)文件规定,现将高新区2025年稳岗返还情况(第四批)进行公示,最终结果以实际发放为准。公示时间从11月28日至12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88657。 宁波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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