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诈骗分子在各类社交平台或二手交易平台发布虚假门票信息,利用歌迷、粉丝急切购票的心理,以“中介费”“保证金”等为由,要求受害者转账汇款,从而实施诈骗。此类诈骗主要有三个环节:
一是寻找目标。诈骗分子在二手交易平台或社交平台发布虚假演唱会门票信息,通常声称“有内部渠道”“含泪低价转让”“先付款后出票”“现场交易”等,吸引买主上钩。
二是虚构交易。诈骗分子要求受害者添加微信、QQ或小众聊天软件好友,要求受害者发送购票身份信息,收取定金或票款。
三是实施诈骗。部分诈骗分子收到票款后便失联,部分诈骗分子以“购票失败要退费”“订单失效或超时”等为由,让受害者点击其提供的退费链接、扫描二维码或下载含有屏幕共享、远程控制等功能的涉诈APP。如受害者点击登录,诈骗分子诱导受害者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让受害者填写银行卡账号、密码、验证码等,进而盗刷卡内全部资金。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购买门票务必通过官方渠道和正规平台,切勿轻信社交媒体或二手交易平台上的“内部渠道”和“代抢服务”。不要随意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或点击陌生链接,审慎回应他人的屏幕共享或远程控制请求。一旦发现被骗,立即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