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8591592jx/2025-29496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
发布机构: 聚贤街道办事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6-03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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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贤街道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街道监控室日常管理,确保监控系统设备的安全运作和规范使用,特拟定如下制度:

一、监控员职责

(一)24小时值班制度。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坚守岗位,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熟练操作系统设备。熟悉各监控点布局、监控范围等基本情况,保证监控系统、设备安全有序。

(三)密切注意屏幕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定点录像、及时汇报、按规处理。

(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监控方位或中断、关闭监控。不得擅自删除监控录像资料。

(五)自觉做好保密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严禁向外界泄露设备运行情况及监控内容等、严禁将监控设备挪作私用。

(六)注意系统设备运行状况。保持监控室清洁卫生,定期对系统设备进行维护、测试,发现异常或故障及时报修。

(七)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保证有线电话、无线对讲机等通信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八)妥善保管监控资料。规范做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等台账资料,监控录像等原始记录应妥善保存。

二、工作规范

(一)出现火灾、电梯困人等突发事故报警信号,当班人员应持续进行画面跟踪,并第一时间通知巡逻、安保人员到场核查。若误报,即刻消除警报,事后查明原因;若确认发生,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党建综合办公室、物业负责人报告,配合相关人员开展后续处理工作。事故处理完毕后,如实做好录像和书面记录。

(二)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可疑情况,当班人员应持续进行画面跟踪,并第一时间通知巡逻、安保人员到场核查。经核查无异常,即刻消除警报;对已确定的可疑情况,应第一时间向物业负责人报告,物业负责人向党建综合办公室报告,配合相关人员查证或控制可疑目标。事故处理完毕后,如实做好录像和书面记录。如事情重大,党建综合办公室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

(三)系统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解决时,应及时向党建综合办公室、物业负责人报告,并联系技术人员到场维修。如实做好书面记录。

(四)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按规定对机房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设备出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五)监控资料不得随意查阅。确有需要,应根据监控录像查阅流程(附件1),填写审批单(附件2),审批同意后方能查阅。

(六)监控室设备运行台账、影像资料、监控录像查阅审批单等原始记录应按时间顺序分类妥善保存。

 

 

附件:1.聚贤街道监控录像查阅流程

      2.聚贤街道监控录像查阅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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