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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关于遴选社会优质资源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8 09:01阅读次数:信息来源:教育文体局

为进一步丰富中小学课后服务课程,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更大程度满足学生发展需要,根据省、市、区教育部门有关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进入课后服务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重新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社会优质资源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办法

(一)自主申报

有意向参与我区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机构自主申报。之前列入学校课后服务“白名单”、有意向继续参与的,须重新申报。

(二)资格审核

区教育文体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机构进入评审环节。

(三)专家评审

组织行业专家、教育专家等开展联合评审,确定拟定机构及项目,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公布为高新区新一轮课后服务“白名单”。

(四)学校二次遴选

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需求,从公布的新一轮课后服务“白名单”中进行二次遴选,确定机构(匹克球专业人才个人)及项目,并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未进入课后服务“白名单”的,不得进校开展课后服务。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5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对象

(一)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专业组织团体(包括学会、协会等)。

(三)经高新区教育文体局认定的科创教育基地。

(四)有匹克球特长的专业人才。

四、申报条件

(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1.机构资质

须持有审批机关颁发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已经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且已开通监管账户并正常使用;被列入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2.师资条件

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机构须拥有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相匹配的师资力量,专任教师比例在50%以上。提供的师资材料须与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真实师资相一致。非学科类培训教师必须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心理疾病和人格障碍,持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能证明本人专业技能的相应证书;外籍教师应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得聘用中小学(包括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

3.课程要求

符合《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浙教办监管〔2021〕32号)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教监管厅函〔2021〕6号)相关要求,课程需满足素质教育发展需求,有详细的课程内容和教学安排。

4.机构信誉

机构办学行为规范,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无有效投诉,无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等情形;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助力学生素质发展。

(二)匹克球特长专业人才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规违纪记录;能常态化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活动,利用自身的专业才能和工作经验,自愿为学校、学生提供服务;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持有相关专业等级证书或教练员、社会指导员证书或个人参加相关比赛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

(三)其他机构

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专业组织团体(包括学会、协会等)和经高新区教育文体局认定的科创教育基地申报条件参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申报条件执行。

五、课程类别

(一)科技类

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项目及科学小制作、航模、魔方、科幻画、科普剧、3D打印等;

(二)体育类

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匹克球、武术、棋类、啦啦操、跳绳、田径及各类新兴体育项目等;

(三)艺术类

声乐、器乐、舞蹈、戏曲(剧)、传媒、书法、绘画、平面设计、立体造型、泥陶制作等;

(四)综合实践类

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活动等。

六、申报材料要求和申报途径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申报材料见附件1,匹克球特长专业人才申报材料见附件2,其他机构申报材料见附件3。

所有材料需签名盖章。逾期申报视为无效。申报后材料不得更改。申报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由提交材料的机构和个人自负。

电子版申报材料以“机构(人才)名称+课后服务”命名并打包压缩,扫描机构类别对应的二维码,根据提示上传材料压缩包。

七、其他事项

1.收费标准及方式。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课程费用要明显低于非学科类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匹克球项目课后服务采用先上课后付费模式,课后服务直接通过“宁波课后服务平台”线上购课付费。

2.考核退出机制。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课后服务质量评估,服务质量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取消资格。

3.底线要求。当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侵犯学生权益的、恶意招揽生源扰乱学校招生秩序的、不遵守学校制度扰乱教学秩序的、不按规定提供服务的、违法乱纪的等,立即取消资格,后果由相应机构和个人自负,学校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联系人:干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8843。

附件:附件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申报材料要求和申报途径.doc

             附件2匹克球特长专业人才申报材料要求和申报途径.doc

             附件3其他机构申报材料要求和申报途径.doc

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