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季度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发布日期:2025-04-07 10:42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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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3号)和《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2号)有关规定,经过申请受理、审核联查、专家评估、社会公示等程序,宁波高新区拟新增1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附件: 2025年宁波高新区第一季度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宁波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4月7日 附件 2025年宁波高新区第一季度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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