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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公示
(2025年第1批)
发布日期:2025-03-28 16:09阅读次数: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文件规定,根据施工总包单位的申请,经初审,现将下列单位(项目)申请工资保证金免缴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名单》

公示日期: 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上述项目将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傅建,联系电话:0574-87912333,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117室。


附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名单


 

宁波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免缴原因

备注

1

宁波高新区木槿智造产业园

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


2

宁波高新区未来产业创新园(一期)智能制造产业园II标段

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 

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


3

宁波高新区未来产业创新园(一期)人才公寓北区

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