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文件规定,根据施工总包单位的申请,经初审,现将下列单位(项目)申请工资保证金免缴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名单》
公示日期: 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上述项目将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傅建,联系电话:0574-87912333,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117室。
附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名单
宁波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免缴原因 | 备注 |
1 | 宁波高新区木槿智造产业园 | 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 | |
2 | 宁波高新区未来产业创新园(一期)智能制造产业园II标段 | 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 | |
3 | 宁波高新区未来产业创新园(一期)人才公寓北区 | 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 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