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8591592633B/2025-2920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文号:
发布机构: 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3-18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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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布机构: 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5-03-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高新区公租房二期实物配租对象核准公示表(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2025年3月

根据《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22]76号)、和《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甬建发〔2023〕49号)、《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关于调整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二期保障扩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甬高科[2020]3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申请人申请,人社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核准,现予以公示。如对下列人员的工作单位、学历、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荣誉称号、住房、婚姻状况、家庭人口、缴纳社会保险费期及夫妻双方父母住房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反映,受理电话:89289137。

高新区公租房二期实物配租对象公示表(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2025年3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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