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8591592633B/2025-2920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文号:
发布机构: 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3-18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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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布机构: 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5-03-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高新区公租房二期实物配租对象核准公示表(本地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2025年3月

根据《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22]76号)、和《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甬建发〔2023〕49号)、《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明确宁波高新区公租房准入标准和保障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甬高新〔2023〕4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申请人申请,申请人户籍地街道办事处初审,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复核,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核准,下列申请家庭符合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如对下列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人口、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反映,受理电话:89289137。

高新区公租房二期实物配租对象公示表(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2025年3月(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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