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宁波高新区2024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上年度有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和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具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纳入研发投入统计体系,并填报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2.上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过200万元(含),同比正增长,且占营业收入比重 3%以上。
3.已建立研发费用明细辅助账。
二、补助标准
企业研发投入补助采取事后补助方式,按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扣减当年度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及软科学研究项目下达经费)增量部分10%给予支持,最高 300万元;低于1万元的,不予补助。
(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研究开发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当年形成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费用)
申报材料:资金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科技统计报表、营业收入证明、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受理时间及其他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2025年3月13日前登录高新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qfpt.nmstart.com/)进行申报,并按照申报材料顺序准备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归口管理单位。未通过系统平台进行资料提交的,视同放弃申报。
请各归口管理单位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填写《2025年宁波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科创)审核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3月14日前报高新区科创局(高新区广贤路999号1210室)。
联系人:
科创局:王超 89289254,张凯来89288763
新明街道:周 洁87902137
聚贤街道:金泊成87905803
梅墟街道:齐馨蕊87249192
贵驷街道:施璐艳86559729
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常星高19957434170
宁波高新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申报操作手册(企业端)V1.pptx
高新区科创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