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00768523271Q/2025-29040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2-06
组配分类: 政务动态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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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租不得,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网约车违规出租行为

网约车作为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焦点,其运营规范性是确保民众出行安全与提升服务体验的关键。近期,多地频现租赁公司或个人非法将车辆出租给无合法网约车从业资格的个人运营的现象,此类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道路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更潜藏极大的安全隐患,阻碍了网约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面对这一系列问题,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迅速响应,针对某企业涉嫌违规将车辆出租给未持有网约车从业资格证的市民用作网约车运营的行为,进行了深入调查。经核实,该企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考虑到该企业为初犯,且态度积极,配合调查,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两千元,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同时要求该企业深入学习《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加深对合规经营重要性的认识。该企业表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承诺将严格落实整改,确保所有业务操作都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处罚不是目的,引导企业树立法律意识,维护市场秩序,推动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才是重中之重。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广大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重视依法、合规经营。执法部门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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