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87562655275/2025-2891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5-01-07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索引号: | 113302087562655275/2025-2891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1-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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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上级业务机关指导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现将本年度报告公开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及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管委会重点工作,高新区公安分局严格落实审核制度,规范发布公开内容,及时有效更新公开内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围绕中心工作,紧跟时事热点,发挥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主要新媒体矩阵优势,结合重要节点、重要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发布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内容。2024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通过拟办、审核、保密审查等关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和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分局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公开专栏及内容,发布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1条。其中,政务动态类更新29条,社会治安类更新29条,行政处罚类更新175条。 (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门户网站相应版块内容建设和信息审核发布,确保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借助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做好实时动态更新发布,推送各阶段重点工作、安全防范内容,及时、准确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展现一线民警、辅警正面形象,弘扬公安正能量。 (五)监督保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人负责、层级落实、审核发布机制,明确职责、细化把关,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范畴,认真开展梳理自查,做好政府网站主要页面、栏目的更新维护,每月、每季度开展自查,确保无安全事故隐患、无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组织人员培训,进一步强化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分局在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形式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理解不够深入;三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精神,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深度,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发布,精心制作一些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普遍关注的公开内容,真正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