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宁波高新区区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3 15:5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宁波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字号:[ ]

各街道、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着力培育一批智能制造领域的专业服务机构,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根据《宁波高新区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宁波高新区区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为工业企业的生产设施实施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5G+工业互联网”建设提供方案设计、系统软硬件开发、装备研制集成、工程总包等服务,且取得较好成效、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

已被认定为国家级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浙江省数字化服务商名单的企业,自动纳入区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名单。

已获评市级、区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的企业,无须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智能制造相关服务的企业(包括从企业或集团内部分离出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能为集团以外企业提供服务的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具有明确的细分服务行业和服务内容,并在服务领域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

(三)2023年度企业智能制造软性服务收入100万元以上(包括为智能制造相关项目提供软硬件工程总包技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设计服务、装备集成技术服务、工业软件系统开发服务等,不包括企业自身销售的标准化软件、纯外购软件),或软性服务收入加上专用装备、生产线的个性化研制收入200万元以上(不包含企业自身销售的批量化设备、纯外购成套设备)。

(四)面向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相关服务,且具备2个以上的2023年度典型服务案例(单台套设备定向研制或改造除外)。

(五)提供的智能制造装备、行业成套装备应集成应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视觉、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六)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和社会服务资源带动能力,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与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装备企业等相关社会资源具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

三、申报材料

(一)2024年度宁波高新区区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申报表(附件1);

(二)2023年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典型案例2个(每个案例不少于400字的文字介绍,附服务合同复印件和两张实地图片);

(三)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审计2023年度智能制造工程服务收入报告〔报告应披露申报条件第三款各项内容,并附2023年度公司智能制造工程服务收入明细表(附件2)〕;

(四)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五)2023年-2024年取得的与智能制造相关的专利及荣誉证书;

四、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于1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各街道,各街道汇总盖章推荐后(附件4),报送至区工信局数字经济科。

各企业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2023年度智能制造工程服务收入进行审计,在对应材料上盖章确认,并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区工信局,赵老师,联系电话:89288611

梅墟街道,董老师,联系电话:88350788

新明街道,徐老师,联系电话:87908515

贵驷街道,孙老师,联系电话:86559708

聚贤街道,王老师,联系电话:87905257

附件:

1.2024年度宁波高新区区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申报表.doc

2.宁波高新区区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2023年工程服务收入明细表.doc

3.主要服务行业和主要服务内容分类表.doc

 

宁波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