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宁波高新区区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5-01-03 15:5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宁波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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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着力培育一批智能制造领域的专业服务机构,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根据《宁波高新区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宁波高新区区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为工业企业的生产设施实施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5G+工业互联网”建设提供方案设计、系统软硬件开发、装备研制集成、工程总包等服务,且取得较好成效、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 已被认定为国家级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浙江省数字化服务商名单的企业,自动纳入区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名单。 已获评市级、区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的企业,无须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智能制造相关服务的企业(包括从企业或集团内部分离出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能为集团以外企业提供服务的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具有明确的细分服务行业和服务内容,并在服务领域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 (三)2023年度企业智能制造软性服务收入100万元以上(包括为智能制造相关项目提供软硬件工程总包技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设计服务、装备集成技术服务、工业软件系统开发服务等,不包括企业自身销售的标准化软件、纯外购软件),或软性服务收入加上专用装备、生产线的个性化研制收入200万元以上(不包含企业自身销售的批量化设备、纯外购成套设备)。 (四)面向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相关服务,且具备2个以上的2023年度典型服务案例(单台套设备定向研制或改造除外)。 (五)提供的智能制造装备、行业成套装备应集成应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视觉、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六)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和社会服务资源带动能力,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与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装备企业等相关社会资源具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 三、申报材料 (一)2024年度宁波高新区区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申报表(附件1); (二)2023年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典型案例2个(每个案例不少于400字的文字介绍,附服务合同复印件和两张实地图片); (三)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审计2023年度智能制造工程服务收入报告〔报告应披露申报条件第三款各项内容,并附2023年度公司智能制造工程服务收入明细表(附件2)〕; (四)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五)2023年-2024年取得的与智能制造相关的专利及荣誉证书; 四、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于1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各街道,各街道汇总盖章推荐后(附件4),报送至区工信局数字经济科。 各企业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2023年度智能制造工程服务收入进行审计,在对应材料上盖章确认,并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区工信局,赵老师,联系电话:89288611 梅墟街道,董老师,联系电话:88350788 新明街道,徐老师,联系电话:87908515 贵驷街道,孙老师,联系电话:86559708 聚贤街道,王老师,联系电话:87905257 附件: 1. 2.
宁波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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