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动态>通知公告

宁波高新区GX09地段(东环路以东片区)启动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24 16:5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字号:[ ]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一2025年2月23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可来电、来函或发送电子邮件,便于汇总和整理。公布期间,如未收到听证需求,就不再专门组织听证。

联系电话:0574-89288923     联系人:陈老师

来信请寄往:宁波市广贤路999号415室(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规划科)

1、总则

1.1规划背景

随着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对宁波高新区GX09地段的发展建设提出新的要求。本地段位于当前“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城市开发边界内,为落实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承接甬江科创区战略任务,支撑宁波高新区科产城融合发展,特开展本次《宁波高新区GX09地段(东环路以东片区)启动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建设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7)《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8)《宁波市鄞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9)《甬江科创区规划》

(10)《宁波市鄞州区新明、聚贤、梅墟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11)其他相关规划及研究

1.3规划范围

西至东外环路,北邻付公山,南至规划道路,东至规划河道,用地面积约4.79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宁波市鄞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24年,远期至2035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会议纪要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日起实施。本规划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功能定位和发展规模

2.1功能定位

根据上位规划、相关因素分析,确定本片区打造“宁波人工智能超算枢纽”。

2.2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79公顷。

3、用地规划

3.1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3.01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62.83%。

3.2其他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

4、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0.6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3.57%。

规划公园绿地0.09公顷。规划沿规划河道建设带状公园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0.56公顷,为东环北路、截洪沟的防护绿带。

5、道路交通规划

本片区交通出行主要依托东环北路和规划道路。

东环北路:南北向重要交通性干道,红线宽度108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规划道路:结合用地布置,完善路网结构,服务于地块进出交通,红线宽度为20/32米,设计车速30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