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拓展消费券发放领域,突出高新区特色亮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促消费稳增长目标,根据《宁波高新区2024“惠购高新·数币畅行”消费券总体方案》的要求,拟实施第二轮高新区“购高新、赠数币”专属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活动,具体细则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活动资金总额:数字人民币1000万元。
(二)资金来源:政府与房地产企业1:1配套,政府资金500万元由高新区消费券资金保障,房地产企业500万元由房企公司承担。
(三)活动时间:2024年9月15日——10月31日
(四)活动对象:9月15日至10月31日24:00期间,购买高新区新建商品住宅(不含商品办公、商业、车位及二手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并网签备案的购房个人。活动只限参与楼盘,详见附件。
(五)券种名称:高新区“购在高新、乐享助力”活动专属数字人民币消费券。(鼓励购买装修材料、家居家电、汽车等)
(六)券面设计:每套房签约(合同)金额≤300万元,送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60000元。
300万元<每套房签约(合同)金额≤500万元,送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80000元。
每套房签约(合同)金额>500万元,送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100000元。
每个合同,限发一个红包。
注:数字人民币消费券以红包形式发放。使用时无门槛、不找零。
(七)服务商家:仅限于在高新区范围内开通数字人民币的商家使用,具体名单详见活动页面。
二、活动方式
采用预约+抽签的方式。
三、活动流程
(一)用户注册、约券
购房人或共同购房人登录“阿拉来消费”微信公众号,点击“高新区活动专属购房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活动页面进行预约信息填写(预约人信息、发券手机号码、选择数字人民币银行)。首次登录的消费者输入手机号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并网签备案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平台预约登记的,不得参加抽奖。
(二)抽奖、发券
1、平台向区建设局提交预约名单,由区建设局进行审核汇总最终符合条件参与抽奖名单,中奖名单公示三天(额满为止,最后1名可赠送对象按实际剩余金额赠送),并将中签名单在区建设局网站(http://www.nbhtz.gov.cn/col/col1229020196/index.html)以及相关媒体上公示三日。
2、公示结束后平台方立即发出中奖通知(微信/短信/电话),中奖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逾期作废),由中签人本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到区建设局行政服务窗口办理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领用相关手续(特殊情况可委托购房人配偶、子女或父母领取,并提供相关关系证明及委托书)。一次性提交活动申请表、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等相关证明资料。
3、提交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核准人员的消费券发放至购房人个人数字人民币账户。
注:当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总量能覆盖所有比对结果,按相应档次赠送,剩余资金予以收回。
(三)用券
用户收到通知后,可在数字人民币app-服务-消费红包中查询。红包仅限在参加活动的指定商户处使用,红包金额等同于现金金额,如余额充足可分多笔消费使用。消费券需要在有效期内到参加活动的指定商户处进行使用。
四、具体安排
(一)活动公告发布及平台预约时间:2024年9月20日-11月5日16:00。
(二)审核时间:11月6日-8日。
(三)抽奖时间:11月11日。
(四)中奖公示:11月11日-13日。
(五)提交资料至行政窗口:11月14日-20日。
(六)数字人民币发放:资料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
(七)使用期限:发放之时三个月内。
五、其他事项
(一)使用范围:仅限于在高新区范围内开通数字人民币的商家使用,具体名单详见活动页面。
(二)使用时间:发券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过期的消费券将由平台统一收回。使用期限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平台方出具核销数据、情况报告等上报区经发局和建设局。
(三)所有参与活动商家和消费者须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做到诚信经营、诚信消费。一旦发现有恶意兑现、虚假套换等违规行为将追回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领取购房赠送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后,原则上不允许退房。确需退房的,未使用消费券自动作废,已使用的消费券需等额退回后,可凭退回结清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五)如遇购房券不足以全部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用户时,则抽奖,抽签规则:
符合条件参与抽奖的,按总额1000万全部发放进行统一抽奖。区建设局委托公证机构对活动期间所有成功网签的购房个人进行摇号,根据摇号顺序号按补贴标准向购房人派发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最后一名中奖金额不足时按最后剩余额度发放。
(六)在2024年9月15日之前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无论何种原因,在2024年9月15日之后进行合同撤销、变更的,均不得享受购房赠消费券活动。一旦发现有退房重签等违规骗取消费券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个人将取消领取资格并收回已取得的消费券,对违规参与活动企业将取消参与资格并禁止参加类似活动。若构成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附件:1、高新区活动专属购房消费券活动申请表附件1高新区活动专属购房消费券活动申请表.doc
2、高新区主要在售住宅项目活动参与楼盘表附件2高新区主要在售住宅项目活动参与楼盘表.doc
宁波高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