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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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文件规定,根据施工总包单位的申请,经初审,现将下列单位(项目)申请工资保证金免缴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名单》 公示日期: 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上述项目将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傅建,联系电话:0574-87912333,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117室。
宁波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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