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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公示
2024年第2批

发布日期:2024-08-01 17:4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字号:[ ]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文件规定,根据施工总包单位的申请,经初审,现将下列单位(项目)申请工资保证金免缴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名单》

公示日期: 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上述项目将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傅建,联系电话:0574-87912333,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117室。

 


宁波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免缴原因

备注

1

 

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一期)

 

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


2

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

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