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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应用系统切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9 11:01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财政局字号:[ ]

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会〔2023〕26号)和《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甬财会〔2024〕597号)要求,进一步提升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财政部建设了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服务平台)。为做好我区组织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切换时间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有关工作要求,自2024年7月15日起,我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的相关业务将转入监管服务平台办理。

二、系统登录信息

监管服务平台的网址为http://dljz.mof.gov.cn。已在宁波市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注册的机构,登录信息将由监管服务平台以短信方式通知联系人。

三、咨询方式

监管服务平台运行中如遇到问题和困难,请及时与市财政局、区财政局联系。

市财政局联系方式:

胡老师(涉及业务管理),0574-89388063;

区财政局联系方式:

龚老师(涉及业务管理),0574-89288739;

刘老师(涉及系统使用),0571-87803322-71。



宁波高新区财政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