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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高新区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资格复审相关内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5 17:2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宁波高新区办公室字号:[ ]

根据《宁波高新区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的规定,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24年7月10日至7月12日到宁波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区窗口递交书面证明资料,请务必本人按照规定审核时间(9:00-16:30)到场,未按时递交资料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要求如下:

1、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届本科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2024届毕业生在校证明》;⑥符合附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并签字。

2、原则上资格复审将根据考生报名序号分时间段安排。报名序号在00001-00841的考生于7月10日复审,报名序号在00842-01682的考生于7月11日复审,报名序号在01683—02526的考生于7月12日复审。

3、笔试加分项以资格复查复审为准。资格复审未通过取消考试资格。所有审核材料上报后恕不退还。

4、考生应承诺所有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招录资格。

联系电话:0574-89288898

0574-89288556


附件1.党员身份证明材料.wps

2.2024届毕业生在校证明.wps


宁波高新区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