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03090415998/2024-28201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文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6-25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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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6-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方式和途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事项的办理,现将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方式和途径公告如下:

渠道一: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人可以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后,根据事件发生的地点、性质,将投诉举报转至辖区监管单位及时受理。

渠道二:寄送信件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人可以寄送信件进行投诉举报,邮寄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九楼消保科;联系方式:0574-87903084。

渠道三:现场投诉举报

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可以直接到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九楼消保科进行现场投诉举报。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令:8:30-11:30,14:00-17:30;冬令: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渠道四:互联网平台投诉举报

1.投诉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脑、微信、手机APP等多种途径,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www.12315.cn)上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的信息将由该平台转至管辖单位及时进行处理。

2.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意见建议。

对举报者个人有关信息将按照相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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