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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第五批促进区域经济稳进提质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9 15:2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经济发展局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进提质的政策意见》(甬高科〔2021〕42号),我局开始对2023年符合该政策中相关条款条件的企业分批进行奖励和补助,请高新区各有关企业仔细对照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提出补助申请。

一、申报对象

在高新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正常经营并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

二、本次申报补助条款及政策依据

1.此次申报条款具体详见实施细则

2.《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进提质的政策意见》(甬高科〔2021〕42号)

三、申报时间

2024年  6月 19日——2024年 6 月  29  日 。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流程

1、企业将申报材料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属街道、专业园初审。街道、专业园审核后以附表的表格形式(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汇总初审结果,将初审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区  经发局复审。

2、企业申请的补助项目请确保真实,并未在高新区内其他部门享受过同项补助。

五、申报材料及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申报2024年第五批促进区域稳进提质政策的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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