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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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人)向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提出申请,拟设置宁波高新区上井博美口腔门诊部,申请内容如下: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局拟予以同意在该址设立上述医疗机构。 广大居(村)民或周边企事业单位对上述公示情况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向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反映。 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聚贤街道创苑路501号E02窗口,联系电话:89289052。 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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