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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宁波高新区关于标准创新品牌培育引领质量强区战略拟补助企业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2 15:5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分局字号:[ ]

根据《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标准创新品牌培育引领质量强区战略若干意见的通知》(甬高新〔2022〕6号)有关规定,经企业向所属街道、专业园提出申请,街道、专业园初审盖章后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审核后,提出2023年度宁波高新区关于标准创新品牌培育引领质量强区战略拟补助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自2024年4月22日起至4月26日止。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机构对受理的举报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请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和反馈。

三、受理机构和受理电话

受理机构: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811

电话:0574-89288949、89288947

邮箱:gxqzb815@163.com


附件:2023年度宁波高新区关于标准创新品牌培育引领质量强区战略拟补助企业名单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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