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03090415998/2024-27741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3-26
组配分类: 政务动态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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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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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分局召开电梯安全培训会议

为加快提升高新区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物业单位电梯管理服务质量,助力现代社区建设和切实保障居民乘梯安全,近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组织召开物业项目负责人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培训暨电梯安全知识培训会,52家物业公司100余名项目负责人参训,现场发放《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及《高新区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使用手册》等培训资料200余册。

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结合辖区当前电梯使用的安全现状,围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第74号令),要求物业单位构建责任体系,明确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三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确保压力传导到一线人员。会上还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就《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明确要求各物业公司在电梯日常管理中严守法律法规,照章操作,切实做到三个“到位”,即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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