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8591592633B/2024-2768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文号:
发布机构: 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3-11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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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布机构: 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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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交通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城乡品质变革、优化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城建工作推进情况

(一)项目建设

1.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南区基础设施基本建成,涉及东江汇区间道路、德塔森特北侧道路、新乐变北侧道路、韦诚地块南侧规划路等道路项目启动前期工作,老杨木碶路东侧公园和品盛地块北侧规划路开工建设,在建蓝湾北侧公园和万科沐拾里区间道路年底完工。贵驷区块在建道路永昌路年底完成沥青铺设。绿城春月云锦、春语云树已交付;保利锦上印、品盛东江汇住宅区、绿城春风晴翠精装修施工;龙光久桦府精装修及室外附属施工。

2.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推进软件园东区、轨交TOD和梅墟历史地段城市更新工作,其中软件园东区以腾退低效产业为着力点,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挖掘存量空间潜力,建设宁波特色型软件名城;轨交TOD地块强化市区两级合作+片区综合开发的模式,通过综合开发和住区改造,实现片区功能重构与社区居民服务、资源要素整合提升;梅墟历史地段通过与南侧TOD项目联动,打造成甬江科创区范围内独特的科创人文融合滨水休闲示范街区。

3.推进“七优享”及共富基本单元创建。28个农村处理设施已开展标准化运维,1个郎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标准化运维改造工程已完成接户改造并验收通过。我区住宅小区专业物业覆盖率达到97%。加快未来社区建设,完工梅沁、科创两个未来社区,其中梅沁未来社区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科创未来社区计划明年3月完成省级验收工作。

(二)住房管理

1.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出台《关于明确宁波高新区公租房准入标准和保障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公租房准入标准。全年受理住房困难家庭322户,审核通过284户(其中环卫工人39户)。东区实物配租172户;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家庭552户,补贴资金329.7万元。完成凌云公寓新老运营单位交接工作。两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GX07-02-14地块、瓴城置业项目)主体施工,完工后可提供1468套保障性住房。

2.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出台《关于印发宁波高新区住房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促进房地产合理购房消费,已有70户家庭申请住房购房补贴。积极落实房票政策,配合做好梅墟北区旧城改造及轨道交通6号线梅墟路站项目房票安置工作,同时3月中旬高新区房源超市开业,首期4家房企4个项目入驻房源超市,22户房票持有者使用房票进行购房,累计金额约7840万元。常态化开展房地产项目风险摸排预警,对风险项目100%制定“一楼一策”兜底方案,专人落实,闭环处置;新建商品房项目全部纳入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

3.推进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及电梯加装工作。根据省建设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和市级要求,已完成所有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和系统数据录入工作,排查房屋10618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4289栋,其他自建房6329栋。加强历史建筑监管,完成陈宅、漕碾村100号两处历史建筑修缮保护设计方案论证评审会,会同教育文体局完成3处历史文保点修缮保护设计方案论证评审会,并做好后续修缮保护工作。推进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完成滨江花苑小区45号、66号电梯加装工程,另有1台加装电梯也已基本完工。

(三)行业管理

1.加强物业管理。加快筹建高新区物业管理协会,起草业委会工作指导手册和物业服务企业奖评制度,切实提升物业行业发展水平。积极推进市优秀物业创建,衡春四季里评选为“红色物业”,民和家园、逸树园评选为“洁美小区”,智慧园评选为维修无忧项目部,皇冠花园二期评选为绿色生态项目部,星宸明月里评选为智慧服务项目部。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做好春月云锦府等8个项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工作。按要求完成特色项目部创建、省级“红色物业”项目、“平安小区”建设覆盖率等年度考核任务。

2.加强建筑业管理。更新区属建筑业施工企业通讯录和“一条龙”服务名录,目前在册施工企业约300家。落实惠企帮扶政策,建筑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补助共惠及19家企业。狠抓建筑业产值增量,积极开展“三服务”活动走访企业40余家,新上规建筑业企业12家,建筑劳务企业6家。与135家建筑施工企业完成2023年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工作。

3.加强招投标管理。根据省巡视整改反馈意见,积极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严格加强招投标监管,落实公平性审查规定,开展“双随机、一检查”工作,营造良好招投标环境。出台《关于印发规模以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规模以下建设项目交易行为;联合区纪检组调研新明、贵驷、梅墟街道小型平台使用情况。全年受理招标文件备案51宗,完成开评标项目53宗,竞价登记13宗,实现交易总额约22.78亿元。

4.加强建筑工地安全质量监管。全年区受监在建工程60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54个,总建筑面积约355万平方米,市政工程6个。开展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提升、围挡整治、扬尘治理等行动;开展安全大检查、建筑施工领域“除险保安”、起重机械安全检查、防汛防台、保亚运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召开“安全生产月”、“质量生产月”等观摩活动;开展预拌混凝土、桩基检测、住宅钢结构质量等专项检查,累计开展各类检查1318余次。完成消防竣工验收项目13个,人防竣工验收项目11个。

5、加强人防、绿建、装配式、海绵城市管理。逐步推进人防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高新区23个社会投资项目的人防产权移交。完成鲲鹏馆及孵化大楼人防工程标示标牌更新工作。新增绿色建筑面积40.59万平方米,完成考核目标的106.8%;保盈置业杨木碶路地产项目完成建设部三星级绿色认证预认证工作。新增建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3.2万平方米,完成考核目标的132%;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0.2514万千瓦,完成考核目标的104.7%。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53.63万平方米,完成考核目标的107.3%;新开工装配式钢结构住宅面积0.436万平方米,完成考核目标的21.8%。新增海绵城市建成面积0.82平方公里,完成考核目标101%;完成海绵示范项目蓝湾北侧公园。

二、环保工作推进情况

(一)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1.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提升。完成5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工作。完成万里国际(高新站)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站房更新及仪器设备部分更新工作。完成7套道路“雾森”的优化升级和2个站点的主机移位。提前完成老旧柴油叉车淘汰及新能源替换任务,超额完成国三柴油货车提前淘汰任务。通过对涉VOCs企业摸排,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常态化开展施工工地和重点监管企业巡查检查等方式,实现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的协同控制。

2.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出台《宁波高新区“甬有碧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及甬江一级支流水质三年提升目标。编制“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规划,谋划全区三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和回头看,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南片区三个街道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并全部完工。开展“五水共治”找寻查挖活动,发现问题128处,全部整改完毕。

3.治土清废有序开展。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创建,获评2022年度浙江省三星级“无废城市”;分解2023年度“无废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委托第三方进行技术支持和创建报告编制工作。推进“无废城市细胞”建设,18个“无废细胞”通过区级验收。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审,10个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区级专家评审。

(二)深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

1.平安亚运护航深入开展。积极开展亚运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执行省市环境质量保障指令35次。开展环保领域“零点执法行动”,累计检查企业18家,加油站1家,建筑工地2个,检查时均未发现问题。落实重点企业政企协商减排措施,对区9家重点企业开展11轮核查,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开展“绿剑”专项行动,强化对区内工业企业的巡查检查,累计检查企业44家次,发现问题1个,已现场完成整改。

2.预防式执法监管不断深耕。严格落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新上报正面清单企业1家,培育出符合正面清单要求的企业4家。督促符合条件的正面清单企业和涉气排污单位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用电监控系统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2家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9家完成用电监控系统安装。

3.数字化监管科学预警。落实环保e企管应用,指导企业规范开展领码工作,提高精准化服务监管水平,全年累计完成184家企业的赋码工作。截至目前,我区领码企业已达250家,圆满完成市级任务目标。

(三)积极开展环保宣教活动。

1.开设美丽高新建设工作专刊,每月对环境质量情况、美丽高新年度任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通报,提前谋划部署工作任务。

2.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绿色亚运你我同行”高新区第二届生态环境宣教月活动,展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营造全面环保氛围。

3.积极开展入企服务工作。全年开展生态环境议事厅3期,生态环境大讲堂1期,环保咨询日3次,生态环境集市1期,并为区内30家涉环保企业提供常态化科技服务和专业化问题指导。

三、审批、执法、信访情况

(一)行政审批提质增效。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增值化服务改革,从传统的审批便捷优化向增值服务全面升级,全年核发施工许可34件,竣工备案24件,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3件,现售备案4件,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3185套、存量房网签1850套。推进施工许可阶段“一件事”,深化施工许可阶段分段办理。联合验收集成改革成效明显,超额完成市级年度考核任务。

(二)从严落实行政执法。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事项到期任务按时完成率100%。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和重点领域监管,现场执法掌上执法率100%。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平台推广使用,完成“监管一件事”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环保领域行政处罚1起,住建领域行政处罚9起。

(三)妥善处理信访舆情。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并做好全市“三会”保障及平安护航亚运工作。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全年受理信访舆情864起;投诉举报案件处置率、上级交督办案件按期回复率和各级交办信访积案化解率均达到100%。

四、党建工作推进情况

(一)开展主题教育。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积极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坚持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重点举措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已按要求完成会议动员、方案编制、研讨交流等规定动作。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深入推进“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建设。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做到把党风廉政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把党员干部人人都装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框架内。

(三)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依托“甬习云”课堂、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八八战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考勤管理、例会学习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等纪律作风规定,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