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8591592668X/2024-2757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社会事务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4-02-20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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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发布机构: | 社会事务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2-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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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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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结合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波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圆满完成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30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三是抓好保密管理。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做好保密审核工作,严禁泄密事件发生。2023年全年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 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是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我局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查阅监督。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务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把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内容,所有发布的信息均由分管以上领导审核同意后对外发布,严禁失泄密事件发生。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公众的需求还是有一定差距。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三是规范程序,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环节。四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4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