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人才住房第二轮申购名单公示发布日期:2024-11-25 15:42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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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高新区人才住房销售(第二轮)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将第二轮的申购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在此期间,如对拟销售对象资格有异议的,请来电来人如实反映。 特别提示:1、公示名单中的个人/企业,如2024年11月27日17:00前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则取消本次购房资格。2、个人购房以签订抽签确认书为准,签订抽签确认书后放弃的,保证金不予退回。3、在房产过户手续办结前,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购房资格。 联系电话:0574-89289137 附件1:宁波高新区人才住房第二轮个人申购公示名单附件1:宁波高新区人才住房第二轮个人申购公示名单.xls 附件2:宁波高新区人才住房第二轮企业申购公示名单附件2:宁波高新区人才住房第二轮企业申购公示名单.xls 宁波高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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