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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下半年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28 14:4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分局字号:[ ]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假学校食堂改造提升和秋季开学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浙市监餐〔2024〕13号)文件要求,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于2024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期间,组织35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食品安全线上考核,现将考核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附件:高新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结果.xlsx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