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页
>政务资讯>公示公告
凌云路1177号“10·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10:42阅读次数:信息来源:经济发展局

       2018年10月28日10时30分左右,位于高新区凌云路1177号室外场地发生一起货运司机卸货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群众举报,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派员通过事故现场核查、走访询问相关当事人、调查相关证据和资料,确定了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镇海实验室存在瞒报事故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甬政发〔2011〕15号)规定,宁波高新区管委会于2022年10月31日成立凌云路1177号“10·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担任,区办公室(总工会)、区组织部、双创中心、区公安分局、梅墟街道等指定负责人为成员。
     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分析研究,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责任,并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2023年1月11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宁波高新管委会批复同意,根据《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对该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报告如下:
     一、事故调查处理过程
    (一)行政执法主体方面: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区政府可委托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一般事故。行政执法主体合法。
    (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方面:本案行政执法人员为区应急管理局在编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且符合2名以上执法人员的形式要求。
    (三)行政执法权限方面: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2022年12月28日,收到事故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后,宁波高新区管委会有权依法作出批复。本案属于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的管辖范围。
   (四)认定事实和证据方面:本案认定事实清楚。区应急管理局报送管委会审批的《凌云路1177号“10·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案卷中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能够证明凌云路1177号“10·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五)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方面:本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版)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管委会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本案适用法律依据准确。
  (六)定性方面: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款第(四)项“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案中发生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0万元,关于一般事故的定性准确。
  (七)行政执法程序方面:本案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按规定报请管委会批复等行政执法程序合法。
   (八)行政执法文书方面:本案行政执法文书总体规范。
综上所见,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二、防范整改落实情况
《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凌云路1177号“10·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结果的批复》印发以后,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镇海实验室、梅墟街道对照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事故整改措施。
 (一)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镇海实验室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了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了相关台账记录,对从业人员召开了事故警示教育培训。
 (二)梅墟街道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特种作业安全监督和检查,组织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主管安全负责人的高坠事故警示教育会议,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由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镇海实验室、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镇海实验室主要负责人鲍某某、临时受雇佣的汽车起重机操作工李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处罚已到位。
 (一)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镇海实验室:于2023年2月8日立案;2023年3月1日开具决定书,罚款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2023年3月9日当事人将全部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二)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镇海实验室主要负责人鲍某某:于2023年2月8日立案;于2023年3月1日开具决定书,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玖佰玖拾贰元伍角整;2023年3月10日当事人已将全部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玖佰玖拾贰元伍角整缴纳至指定账户。
 (三)临时受雇佣的汽车起重机操作工李某某:于2023年2月8日立案;于2023年4月6日开具决定书,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2023年12月19日已将全部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缴至指定账户。
      从“10.28”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看,评估认为,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主体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都严格落实了《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凌云路1177号“10·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结果的批复》中有关事故责任追究以及整改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
                                                                                                                                             宁波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