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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节能审批
延误企业抢占市场先机
发布日期:2023-08-25 10:18阅读次数:信息来源:经济发展局

近日,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收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的批复意见,该报告正式在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实现助力项目快速落地的功能。

根据批复意见,自2023年7月27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底,该区将在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的情况下,对区域负面清单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承诺备案管理,不在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该区坚持节能低碳发展理念,在市节能监察中心的指导下,组织弘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该区域能评报告。今后,将依据报告,严格实行行业分类管理,完善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加强重点企业用能监管,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及节能竣工验收工作力度。开展区域内用能预算管理,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确保能源“双控”目标落实。

该区域节能审查办法的实施,以往需要2个月左右的节能审批,现在仅需1天就能完成,有效地实现节能审查精简提速、流程再造,助推符合条件的项目“抢时间、追进度”,助力企业快速占领市场的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