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性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的通知发布日期:2023-08-02 16:1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各街道、专业园,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甬高科〔2019〕1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性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为新引进的面向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集成电路设计等领域的行业性公共服务平台; 2.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服务设施和专业的人才团队,并具有较强的社会服务资源带动能力; 3.为我市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集成电路设计等提供公共服务;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并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拥有与软件相关、本科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10人以上; 6.2022年度服务企业不少于50家,服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用户满意度在90%以上,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 二、申报材料 1.2022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性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平台介绍; 4.固定经营场地相关证明; 5.平台运营人员名单及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证明资料; 6.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相关台账资料; 7.服务企业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材料顺序依次准备相关纸质材料,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于2023年8月11日前报送至区工信局。 联系人:郑老师,89288611 附件:1. 2. 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