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2023年第一批拟投资项目公示发布日期:2023-07-18 17:35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综合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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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暂行办法》(甬高新〔2023〕28号)的规定,经投资评审会评审、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决策,高质量基金拟投资以下项目,现予公示。 由宁波保税区朗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龚岳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朔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叶波、宁波和义大数据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设立的“浙江康帕斯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与宁波市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86689517。
宁波市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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