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宁波高新区第七届职工羽毛球等级联赛的通知发布日期:2023-05-08 16:41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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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总工会,机关、园区工会联合会,直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际行动喜迎亚运会的胜利召开,不断丰富我区广大职工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宁波高新区第七届职工羽毛球等级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宁波高新区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聚贤街道菁华社区工会委员会 宁波国家高新区羽毛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 2023年6月17-18日(周六日,上午8:30开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比赛地点 宁波凌云职工文化活动中心 (高新区晶辉路77号凌云公寓西区内) 五、运动员资格 1.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哮喘等不能进行剧烈运动的病史; 2.在高新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道、企业、社会组织等工作的在册员工(社保注册时间在2023年4月底前); 3.户籍在高新区或在高新区内居住满半年以上的区外职工(提供居住证); 4.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专业运动员退役满10年以上的。 六、比赛项目 1.比赛设甲、乙两个等级,其中甲级参赛队为第六届联赛甲级前八名和乙级前四名共12个队(名单附后),如上述队伍有缺席的按次替补(最终由主办单位确定);乙级参赛队不限; 2.比赛项目为混合团队,设男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三个小项。 七、报名须知 1.每队报名参赛人数8人,抽签分组后队员不得更改、替换;同时,为促进赛事水平和增强对外交流,每队允许报1名资格外的非专业运动员; 2.以机关、街道、专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社团为单位组队,也可以联合组队,报名队数不限,但运动员只能选择一个队参加比赛。 3.报名方式: (1)表格下载:登录宁波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点击“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表; (2)材料报送:根据通知要求填报,书面盖章后的报名表1份,参赛人员二代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上述纸质材料在领队会上统一上交;报名表电子档请发至邮箱:2239922466@qq.com,联系电话:87165165、87480305; 4.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前; 5.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主办方统一办理;比赛期间免费提供饮用水,其余费用自理。 八、资格审查 1.运动员报名后由主办方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领队会议上予以确认; 2.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参赛(外籍运动员护照),有效证件必须与参赛本人相符,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队所有比赛资格。 九、竞赛规程 1.根据报名情况,由主办方组织抽签分组。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 2.比赛规则: (1)比赛为混合团体,出场顺序为男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同场比赛队员不得兼项。 (2)比赛采用三场两胜制,小组赛打满三场,淘汰赛见二收,本次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制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的21分每球得分制,最高到30分获胜,一局定胜制。 (3)各队须在每轮比赛前10分钟把出场名单交到裁判手上,名单提交后不得更改。 (4)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比赛进行中,如遇抽筋、扭伤等,允许暂停5分钟作伤病处理,超过暂停伤病处理的,作弃权处理。 (5)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主办方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并通报27所在单位。 (6)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赛事纪律,服从裁判,比赛当天,主办方就运动员资格问题的投诉一概不予受理,其他相关问题可由领队向裁判长或者主办方咨询或反映,任何队员不得无故中断比赛或罢赛,对劝告无效的运动员或单位,主办方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7)裁判长可根据比赛实际情况临时调整比赛顺序及场地。 3.比赛用球:亚狮龙D5号球。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1.甲、乙级分别录取前六名,颁发奖杯、奖品; 2.另设最佳奋斗奖、最佳组织奖各一个,颁发奖杯和奖品; 3.本届比赛乙级前四名队伍升级参加下届比赛甲级,本届比赛甲级小组赛未出线的四个队降到下届比赛的乙级。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1.比赛仲裁委员会由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2.比赛裁判长、编排长、临场裁判等工作人员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羽毛球协会安排; 3.裁判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须知 1.根据国家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本届比赛不举行集中开、闭幕式,比赛采取分组分时段的方式进行,无当场比赛任务的队员到指定休息区等候; 2.参赛队员比赛期间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裁判员核实运动员身份; 3.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5分钟; 4.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应通过领队向裁判员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其个人比赛资格; 5.各参赛队应在当场比赛前10分钟将出场名单表交裁判长。上场选手必须是在报名名单之列。出场名单交给裁判长即成为竞赛事实,不得更改。发现错误后,则判出错队该场次比赛为负,且局数、分数均为0; 6.抽签:比赛前5天,召开领队会议,通报各队参赛人员情况,对队员资格进行确认并进行抽签; 7.报到 :2023年6月17日上午8:15分前到比赛场地报到,8:30分比赛正式开始 ,迟到10分钟视为弃权; 8.各队应统一比赛队服; 9.各队应加强队员安全教育,确保往返途中交通安全,确保赛区竞赛安全有序; 10.参赛运动队、运动员须文明参赛,爱护球馆设施,遵守场馆禁烟规定、清洁卫生规定;注意防火防盗,自行负责财产安全; 11.参赛者应保证自身身体健康,适宜参加竞赛活动,队员的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状况由各参赛队(参赛人员)承诺负责。 在此特别申明:报名的各参赛队(人员)均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以上约定与条款。 十三、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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