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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宁波高新区大学生实践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1 17:0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字号:[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大学生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和规范大学生就业见习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关于印发

<宁波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宁波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站管理办法>、<宁波市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甬人社发〔2018〕120号)精神,现就申报2023年宁波高新区大学生实践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单位重视。关心、重视毕业生就业实(见)习工作,具有一定的规模和业内知名度的区内企事业单位。

2、制度健全。单位内部有规范的实(见)习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设有专门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实(见)习生的管理工作;建立实(见)习生考核鉴定制度,实(见)习结束后对实(见)习生进行考核鉴定,并出具书面实(见)习证明。

3、管理规范。有相对固定的实(见)习场所和接收毕业生实(见)习的软、硬件设备,能提供开展就业实(见)习工作的经费和相应物质保证。为实(见)习毕业生提供不低于当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并为实(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实(见)习岗位合适。提供的实(见)习岗位适合高校毕业生的专业特点和能力水平,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能帮助实(见)习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5、配备带教老师。每个实(见)习岗位都指定有经验的带教老师,实际操作中有业务指导。

6、符合法律法规。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对实(见)习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劳动生产安全。

7、实(见)习质量高。实(见)习单位近年来接收实(见)习毕业生已达到一定规模,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实(见)习工作能有效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

8、每年能持续为毕业生提供实(见)习岗位。

二、申报材料

1、《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申请表》(包括单位简介与见习工作相关内容,见习管理制度、实(见)习训练带教方案、带教师资情况、实(见)习岗位需求计划等请附件上传);

2、2023年实(见)岗位需求计划;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其他类型有效证明。

三、申报时间

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31日

四、认定程序

1、企业通过浙江政务网选择“就业见习基地认定”进行线上申报。

2、高新区人社局结合申报材料,实地勘查申报单位,考核实践场所、设备设施、带教师资、实(见)管理制度等情况。

3、符合条件的,发文公告并授予宁波高新区大学生实践基地牌匾。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老师  89288658

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人社中心0120办公室

附件:1 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申请表.

               2 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系统操作手册.


                     宁波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