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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宁波高新区2022年第五批纾困助企稳经济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7 14:35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经济发展局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宁波高新区纾困助企稳经济政策意见>的通知》(甬高新〔2022〕13号),我局开始受理2022年“企业稳岗拓就业奖励”,请高新区各有关企业仔细对照政策内容,尽快提出补助申请。

一、本次申报条款及申报材料

企业稳岗拓就业奖励:对规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企业(或机构)及年进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按2022年度新招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员工人数(需满足社保缴纳3个月及以上),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单家企业(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1.企业稳岗拓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新招用员工清单(附件2);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2022年度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5.企业2021年12月、2023年1月员工社保参保证明;

6.新招用员工2022年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保的证明;

7.学信网出具的被招用人员学历证明(若因毕业年份较早,学信网无法出具的,请提供其他学历证明文件)。

备注:规上企业指达到国家规定的规上企业标准,且纳入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规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分别指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为73、74、75、71、72、80的行业。

咨询方式:发展规划科杨老师,89288694,金融商务科葛老师,89288704(外贸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7日。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材料需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街道、专业园企业(机构)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属街道、专业园初审。街道、专业园审核后以表格形式(加盖公章)汇总初审结果,将初审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区里相关科室复审。

3、区重点企业(机构)将申报材料送相关科室审核。

四、企业注意事项

企业(机构)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在项目完成年度无偷税漏税案件、安全生产案件、重大环保处罚案件发生,未在高新区内享受过同类补助,以欺骗手段获得各项补贴的,取消当年及后两年度补助(奖励)资格,予以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街道、专业园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1、双创中心(光华路299弄C8幢602 室):陶老师、俞老师,联系电话:89289167、89289253

2、软件园(创苑路800号):陈老师89289213

3、新明街道(丁香路116号):王老师87908515   

4、梅墟街道(枫香路378号):董老师88350788

5、贵驷街道(镇骆西路1091号):丁老师86550968

6、聚贤街道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9076375


附件:附件1、附件2:资金申请表;企业新招用员工清单.doc

         附件3:关于印发宁波高新区纾困助企稳经济政策意见的通知(正式发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