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欣通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发布日期:2023-02-20 10:2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新明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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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欣通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是宁波高新区新明街道下属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专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择优录用的办法公开招聘企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觉悟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基本操作;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 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综合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2月23日上午8:30至2月27日下午17:30,应聘人员需填写《宁波高新区欣通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签名。将报名表(word电子版和签名扫描版)、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发送至邮箱610615601@qq.com 网上报名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视作无效。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1:3(包含1:3)的,资格初审通过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1:3的,对资格初审通过者进行简历筛选,按照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地点为新明街道办事处3楼会议室(高新区丁香路116号)。 应聘人员须携带已填写好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1张。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综合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街道党工委按照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一经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高新区网站(www.nbhtz.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如出现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九)未尽事宜,由新明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徐老师 0574—87902663 附件:宁波高新区欣通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新明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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