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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陈郎桥江(新乐直江)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12-05 15:0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字号:[ ]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陈郎桥江(新乐直江)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陈郎桥江(新乐直江)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坚持集中连片,保持生态功能完整性原则,共预划1个登记单元(见附图)。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公告登簿前工作的时间约为2个月,公告登簿工作待中央政府行使所有权和委托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明确后适时开展。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1个区(宁波市高新区)。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陈郎桥江(新乐直江)登记单元图.zip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