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一批创新型企业树强扶优专项政策审核结果的公示发布日期:2023-10-23 09:07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经济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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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高新区创新型企业树强扶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高新经〔2022〕100号)及2020年度、2021年度培育认定文件(甬高科〔2021〕5号、甬高科〔2021〕41号)有关精神,经企业申报、所属街道(专业园)初审、主管部门复核,我区拟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进行财政补助。现按规定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扫描版)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23日-10月29日 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807室(邮编315040) 电话:89288693 邮箱:435446614@qq.com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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