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8750368736H/2023-1977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组配分类: | 政府预算(已归档)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索引号: | 11330208750368736H/2023-1977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预算(已归档)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宁波高新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96.6%,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4.1%,按自然口径计算负增长2.5%,其中:税收收入41.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非税收入4.88亿元,完成预算的66.5%;加上转移性收入21.92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0.78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6.78亿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0.5亿元,调入资金2.1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亿元,使用结转资金1.17亿元),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68.33亿元。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7.1%,增长12.2%;加上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0.5亿元和转移性支出14.53亿元(其中:上解支出7.3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7亿元,结转下年0.28亿元),支出合计68.33亿元。收支相抵,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执行情况由于全区决算尚未完成,具体情况将在决算中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91亿元,完成预算的88.9%,负增长77.4%;加上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0.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4.33亿元、上年结转29.29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65.03亿元。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2亿元,完成预算的53.2%,负增长33.3%;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0.5亿元;调出资金2亿元;结转下年25.3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0.3亿元,完成预算的60.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53亿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可用资金为2.83亿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22亿元,完成预算的40.6%;结转下年2.61亿元。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全区政府债务限额23.5亿元,在批准的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0.5亿元,再融资债券0.5亿元。 2.结构 截至2022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8.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51亿元,占55.9%;专项债务8.3亿元,占44.1%。 3.使用 全区新增政府专项债券0.5亿元,全部用于贵驷卫生院。 4.偿还 全区共偿还政府债务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0.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0.5亿元。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需要,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科学精准、约束有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范风险、守住底线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2亿元,比上年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44.42亿元,增长6.9%;非税收入4.78亿元,负增长2%;加上转移性收入13.36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0.78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19亿元,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81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8亿元,使用结转资金0.2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62.56亿元。 拟安排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79亿元,负增长2.8%,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1亿元,转移性支出7.96亿元(为上解支出),支出合计62.56亿元。 收支相抵,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为7.83亿元,按照政府经济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09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37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01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27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0.02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7亿元。 2023年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国内增值税收入17亿元,增长9.7%。 2.企业所得税收入9.4亿元,增长7.7%。 3.个人所得税收入5.4亿元,增长3.8%。 4.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2.4亿元,增长3.2%。 5.契税及耕地占用税收入3.33亿元,负增长2.9%。 2023年支出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亿元,增长12.2%,主要是增加安排税务部门补助经费0.33亿元等。 2.公共安全支出1.59亿元,增长1.9%。 3.教育支出2.51亿元,增长2.3%。 4.科学技术支出9.06亿元,负增长24.1%,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25亿元,增长4.5%。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亿元,增长12.5%,主要是按要求将基础人才专项经费0.5亿元由住房保障支出调整至本科目列支。 7.卫生健康支出1.89亿元,负增长22.4%,主要是减少安排新冠疫情防控经费0.6亿元等。 8.节能环保支出0.18亿元,负增长39.4%,主要是减少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经费0.1亿元。 9.城乡社区支出13.06亿元,负增长7.6%,主要是减少安排城市征地拆迁支出0.96亿元等。 10.农林水支出0.72亿元,增长20.3%,主要是增加安排五水共治、“甬有碧水”项目经费0.17亿元等。 11.交通运输支出0.02亿元,负增长47.8%。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49亿元,增长38.4%,主要是增加安排重点项目政策预留3.5亿元等。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8亿元,负增长18%,主要是减少安排消费券支出等。 1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5亿元,与上年持平。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14亿元,负增长0.9%。 16.住房保障支出1.08亿元,负增长23%,主要是按要求将基础人才专项经费支出列支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18亿元,负增长41.4%,主要是减少安排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专项经费0.05亿元等。 18.债务付息支出0.36亿元,增长2.3%。 19.其他支出1亿元,增长43%,主要是增加安排年初预留经费等。 20.预备费1.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按照预算法规定可安排使用的支出,主要是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将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亿元,增长10.3%;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28亿元、调入资金0.05亿元、上年结转25.3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38.67亿元。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17亿元,负增长2.8%;加上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亿元,支出合计38.67亿元。 2023年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4亿元,负增长1.5%。 2.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0.6亿元,增长23.5%,主要是社区配套用房资金增加。 3.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28亿元,负增长64.1%,为提前下达区级做地项目土地出让金,后续将根据实际土地出让情况,适时进行结算。 2023年支出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35.11亿元,负增长2%,主要是城建项目支出减少。 2.其他支出0.7亿元,负增长35.2%,主要是2022年有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3.债务付息支出0.36亿元,增长20.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0.71亿元,增长132.4%,主要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一次性清算收入-0.3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61亿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可用资金3.32亿元。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0.42亿元,增长88.4%,主要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一次性清算支出-0.15亿元。收支相抵后,预计结转下年2.9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情况 2023年,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市本级转贷我区再融资债券2.81亿元(为一般债券),归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5亿元,相应收支列入财政预算。我区将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依法编制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同时,根据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将还本付息列入相应财政预算。 (六)为完成2023年预算任务的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财政统筹,确保收入稳健增长。建立健全收入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动,强化收入分析预测。积极涵养培育优质财源,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持续抓好收入组织工作,紧抓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大力整合国有资产资源,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二是强化支出管理,提升财政资金效能。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保压并举,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严控新增支出,重点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高能级平台建设及国家、省、市和管委会明确的重点、刚性支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保主体、稳预期、促经济的带动作用。 三是强化债务管控,防范财政系统风险。严格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前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评估,按照“遏制增量、化解存量”的原则,推动平台公司转型,盘活政府资产,努力消化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是强化数字化改革,深化一体化系统应用。继续推进“智慧财政”建设,持续发挥数字改革引领作用。坚持重塑流程,制定出台财政资金拨付、专项资金、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实现业务全覆盖,数据全贯通,流程全追溯。充分发挥一体化系统规范业务、数据集成的作用,加强财政大数据应用,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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