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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0830895724K/2023-00084
主题分类: 教育
文号:
发布机构: 区教育文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1-16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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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布机构: 区教育文体局
成文日期: 2023-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我区教文体旅改革和发展情况,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文体、旅游事业的关切和关心。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公布了“招生实施意见”、“干部选拔和任用”、“教学改革措施”、“教师招聘”、“部门预算和决算”、“困难学生资助情况”等内容,把群众关心的“事权”、“财权”、“用人权”等进行公开,增强了教文体旅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政务公开安全。在公开政府信息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逐项对照、逐项检查,查漏补缺。在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时,按照有关规定报局分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建立信息公开前的审定制度。在制定文件时,按文件审定程序对文件是否予以公开进行审定,对需要保密的文件注明不予以公开,对可以公开的文件按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通过网络等公开载体予以公开。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已公开的211条信息没有涉及保密内容。

三是拓宽信息平台,构建政务公开立体网络。局本级和下属单位门户网站主动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务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政务信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详实可靠的教育政务咨讯。在继续发挥“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校讯通”、宣传长廊等渠道的同时,各校还利用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教育资讯,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充分利用区级和市级新闻媒体,对区域教育改革、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化发展、招生政策、文化体育活动等进行宣传。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条,其中,组织机构5条,法规公文3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28条,重大民生信息2条,人事信息1条,其他政府信息38条,政务资讯123条,政务动态9条。

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宁波国家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nbhtz.gov.cn/col/col1229028811/index.html)上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教育文体局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1117室,电话:8928883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科室和学校的通力协作下,教育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为助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工作系统化规范化运行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比较单一等。

为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2023年我局将围绕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拓宽政务公开形式,健全政策文件解读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拓展政务公开形式。利用局门户网站、学校网站和微信等公开载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

2.健全政策文件解读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督促科室政策制定和政策解读同步进行,解读形式灵活多样。

3.围绕信息资源整合,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推进教育文体局子网站、政务公开网站、校园门户网站的维护,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和版面设置,及时更新网站的内容,拓展网上公开形式,增加网站图片、音频、视频信息的公开形式,增加信息容量。通过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最大范围的数据共享,提升信息公开的能力和为公众服务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