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859159257XA/2023-0007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3-01-13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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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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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宁波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可在“宁波国家高新区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区人社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邮政编码:315040;电话(传真):0574-8928863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区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标准、严密信息公开程序、强化信息公开监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区人社局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233条,其中政务动态32条,通知公告107条,公示公告73条,人事考录3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区人社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信息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信息报送流程,由各科室负责同志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答复事项进行信息初审,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综合科进行保密审查,切实做到人人有责、层层负责、规范有序、高效透明,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区人社局无独立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22年度,区人社局严格按照管委会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板块及栏目设置公开各项政务信息,确保应有公开栏目不漏项,信息报送保质保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信息员业务培训,强化保密意识,提升业务水平。主动接受各级部门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对照监督检测出的问题及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些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全面、不深刻,重视程度不够,相关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挖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不足,信息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深化政务公开的必要性,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切实增强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标准要求发布信息;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压实部门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有效落实;四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将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