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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0 13:4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社会事务管理局字号:[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区人社局核准,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黄美英

1975.06

浙江大学

医学系临床专业

大学

医学学士

主任医师

2018.05

宁海县力洋中心卫生院1997.01

公开招聘

宁海县力洋中心卫生院

主任医师

专技四级

2018.05

新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专技


许闪爽

1976.01

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医学

大学

副主任中医师

2018.12

海曙区西门望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07公开招聘

海曙区西门望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治医师

专技十级

2020.08

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专技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月10日起至1月16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17:00。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88745 89288642。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