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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区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9 14:49阅读次数:信息来源:科技创新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创新引领国家自创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区级工程(技术)中心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2021年度或2022年度高新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依托建设单位;

(二)申报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受理成功;

(三)没有获得过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补助;

(四)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偷税漏税行为和严重环境违法,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申报流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提交资金申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2年9月28日前交于各自归属管理的街道、专业园。

(二)请各街道、专业园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和盖章,并于2022年10月10日前交高新区科创局1210室。

三、联系人

科创局: 万文娟89288765;张凯来89288763

新明街道:周洁87902137

聚贤街道:朱汶滨89076256

梅墟街道:陈雷89073998

贵驷街道:洪武勇86559729

双创中心:沈颖89289189

软件园:袁观春89289208

高新区科创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