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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定结果及资助经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16 17:46阅读次数:信息来源:科技创新局

根据《关于印发科技创新引领国家自创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甬高科党〔2020〕19号),区科创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2021年度绩效评定,评定结果分别经局长办公会议、区创新驱动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1年度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定结果及资助经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9月16日-9月22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区科创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且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相关异议材料请署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574-89288831

地址:宁波市广贤路999号1208室

附件:2021年度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定结果及资助经费一览表

高新区科创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