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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告】2022年9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16 15:10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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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书或环境敏感项目)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上高通量卫星公共宽带通信网及海洋大数据采集平台

宁波高新区聚贤路1299号博邦大厦、清逸路216弄智造港B3

捷信(浙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3804万元,用地面积8715m2,主要建设高通量卫星运营服务关口站,并租用卫星宽带资源。

建设单位在申请报告里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落实遮盖、封闭等具体措施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施工设备,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旧蓄电池由蓄电池厂家回收统一处理,不在厂区暂存;蓄电池所在机房通过地面硬化等措施做好防渗防漏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或减震垫,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严格按项目设计方案的发射频率范围(13.75-14.5GHz)进行操作,不得超越发射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局环保科

联系电话(传真):89289021

通讯地址:宁波市广贤路997号(邮编:315040)

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按照相关条款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主张有关权利的申请。